寒流致台湾花莲、屏东等地农损严重******
中新社台北1月30日电 自2022年底寒流侵袭台湾以来,花莲、屏东等地农作物严重受损。春节期间,花莲凤林西瓜遭遇寒害,当地有瓜农称此次为60年来首遭的严重寒灾。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据花莲县凤林西瓜产销班班长杨定嘉介绍,今年农历正月初三(24日),当地约200公顷西瓜田遭遇寒害。当地瓜苗刚种下约两周,迄今已有大半被冻伤。而气象预报称又有一波寒流即将来袭,加之目前台湾瓜苗缺货,短时间无新苗可补,且种植西瓜涉及整地、灌溉、施肥等资金成本投入,如今血本无归,让人悲从中来。
花莲县议会议长张峻对此指出,作物受寒害的农民尽快提报灾损,将协助农民申请天然灾害救助事宜。同时希望农业处及农政单位加快认证程序和辅导,以减轻农民损失,助其渡过难关。
另外,寒流也波及台湾其他农作物。据中时新闻网此前报道,2022年底花莲县瑞穗乡种植约40公顷的凤梨花遭遇寒害,受损程度达20%,初估灾损金额约为275万元新台币。
另据《联合报》28日报道,受低温影响,2022年底屏东莲雾灾损严重,冲击农友生计,连带影响今年春节出货品质。春节期间低温持续,为因应即将到来的元宵节市场需求,当地农渔民加紧巡视,做好防寒措施以减少损失。(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